各直属团组织: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加强团员队伍管理、增强团员组织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年度团费收缴。现将2012年团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支部收缴2012年团费,每人120元/年。
2.缴纳团费对象为各团支部书记以及支部内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
3.请各支部于10月15日前将团费收齐后交至商务城10楼圆厅张费琴处,联系电话:57608075。
共青团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