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作品展--“炽”法不容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811

 

昆山市花桥中学   初二(2)班   王豪
    法律,一部丹书铁卷,强韧似刀,斩断无尽邪恶链;感情,一缕柔美阳光,温暖如丝,融化天下魄心。而当刚强与温柔、冰冷与温暖相碰撞时,又将谁胜谁负,谁留谁去呢?
    我曾读到一篇报道:儿子上学时,不思进取,游手好闲,母亲却总对儿子有无限的爱与宽容,她从不打他、骂他,处处偏袒他,而儿子却丝毫不念母亲的爱,继续游荡下去。渐渐地,儿子学会偷、抢,终于走上不归路。在儿子被警察捕获的一天,母亲却早已因为儿子哭瞎了双眼,但她却仍从屋子里蹒跚出来,哭着、喊着儿子的名字,祈求警察不要带走她的儿子,儿子也后悔了,他看着母亲头上的白发与无神的眼睛,泪珠不觉悄然泪下,可为时已晚,他已触犯法律的威严,纵使母亲泣不成声,警察也只能强忍将其带走,只留母亲一个人呆在原地,悲伤的伫立许久……看到这里,谁能不潸然泪下?感情这朵花,终于忍不住暴雨似的法律而凋零。
法律是严厉的。
现在如此,古代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宋朝包拯包青天,一生为人正直,清廉公正,是百姓的父母官。但他的侄子包勉却仗着包拯的名声为非作歹,贪赃枉法。包拯从小被嫂子喂养大,与包勉一同玩耍,同朝为官。这种情况下,一方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另一方又是淳朴百姓,包拯又怎么不为难呢?但法不容情,最终他大义灭亲,伸张正义。亲情依然败在了法律的铁帜下。
法律也是公正的。
我们的社会是杂乱的,是法律使它更接近公平有序。然而感情也是人类不可缺的思想。倘若将生活比作一个话剧,那么法律就充当反派角色,我们站在感情的角度,就自然感到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可若我们换个角度,法律为了我们更加和平只能舍弃感情,背负骂名,他岂不是比我们更无辜?
法律更是无奈的。
在炽火似的法律面前,一切都被它的严厉、公正和无奈深深折服了,那似水的感情怎能与其抗衡?历史与真理都为我们鉴明:炽法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