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教育局关于开展“向感动中国人物学习,做雷锋精神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不断鼓励我校学生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继续弘扬雷锋精神,激励和引导学生感恩母校回报社会,表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为全校学生做出榜样,树立楷模,进一步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德育处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花桥中学“学雷锋小标兵”的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花桥中学全体学生。
二、评选标准: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为学校、学生服务的高尚境界和追求;
2、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抛垃圾;爱护学校、班级的公物;节约资源,不浪费水、电;
3、文明行走、遵守食堂就餐制度;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等。
4、对待同学像春天般的温暖、关心他人、助人为乐、舍己为人。
5、具有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事迹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学雷锋小标兵”评选办法:个人申报,本班同学之间评选,由班级团支部审查讨论评选出本班“学雷锋小标兵”,由班主任上报学校德育处,
2、“学雷锋班集体”评选办法:1)、参考各班级“好人好事光荣榜”,以及“好人好事记事本”的填写情况。2)参考各班集体每月“好人好事”的落实情况,及落实后的效果。
四、评选时间:
三月底之前班主任将本班“学雷锋小标兵”人选及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德育处,并将“好人好事记事本”一起上交。学校德育处将在四月初开始组织评选。评选出花桥中学“学雷锋小标兵”四十四人,“学雷锋班集体”三个。
花桥中学 德育处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