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食堂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办成师生、家长满意的食堂,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
一、膳食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主 任:王晓芳(校 长) 金向华(家长代表)
副主任:钱学强(工会主席) 滕永华(家长代表)
成 员:叶文元(食堂人员) 王晓华(教师代表)
陆翠玲(教师代表) 周勤芳(教师代表)
庄卫华 (家长代表) 陈依陆(学生代表)
吴 磊 (学生代表) 叶虹志(学生代表)
二、相关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的管理办法、制度;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科学管理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3、掌握食堂的经济核算,及时公布伙食帐目并在食堂公示栏公示。
4、经常检查食堂的财务和物资保管情况。
5、每月召开一次膳食管理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
6、在膳食管理人员检查食堂进货物品、清洁卫生、员工健康卫生状况食品质量的时候,学生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可以分批安排2―3人随同膳食管理人员一同前往检查,亲自了解情况。
7、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问卷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
8、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的学生。
9、膳食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并上报学校。
10、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12、严格掌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它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杜绝浪费现象。
昆山市花桥中学
2015年9月15日